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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发生的股权转让需要由税务机关进行认定的,必须向上市公司挂牌交易所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名称、地址、隶属关系、经济性质;被投资公司名称、地址、隶属关系、经济性质;股权出资的数量和金额、转让形式、批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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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申报文件的要求
来源期刊 中国税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股权出资 上市公司 交易所 文件 印花税 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 股票
年,卷(期) 2010,(5) 所属期刊栏目 税务法规公报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1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30.59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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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月刊
1003-4471
11-1178/F
大16开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80-291
1984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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