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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对已与我国完成换文的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4762个税目输华商品实施零关税,约占全部税则税目的60%.至此,中国成为向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程度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自2001年起,我国陆续给予41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零关税待遇,给惠商品范围不断扩大,是最早给予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的发展中国家之一,零关税措施的实施促进了这些国家的对华出口.2008年,中国吸纳了最不发达国家出口总额的23%,成为最不发达国家第一大出口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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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4762个税目商品零关税待遇
来源期刊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最不发达国家 零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商品 待遇 税目 发展中国家 2010年
年,卷(期) 2010,(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页数 1页 分类号 F756.11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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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最不发达国家
零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商品
待遇
税目
发展中国家
2010年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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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月刊
1674-8514
11-5888/F
大16开
北京市
2-882
2006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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