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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代表法》第四条规定了代表有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义务,但是如何处理代表迟到却没有明确规定。而目前一些地方人大对迟到代表予以罚款处理的做法,笔者认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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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对迟到代表罚款应“叫停”
来源期刊 公民导刊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迟到 罚款 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法》 地方人大
年,卷(期) 2011,(9) 所属期刊栏目 人大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4-24
页数 分类号 D622
字数 1106字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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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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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法》
地方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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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公民导刊
月刊
1008-4037
50-1004/D
大16开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15号星都大夏13楼
78-156
1999
chi
出版文献量(篇)
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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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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