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农业部发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办法》第十条规定:“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它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向各自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这一规定包括两层含意,一是确定了企业之间委托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合法性,二是在依法履行委托生产行为时必须遵守一系列规范化的要求。即合法性与规范化并重,才能有效维护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秩序。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维护饲料生产秩序必须将合法性与规范化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来源期刊 山西饲料 学科 农学
关键词 饲料添加剂 生产秩序 合法性 维护 位置 生产经营秩序 生产企业 企业生产
年,卷(期) sxslb_2012,(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1
页数 1页 分类号 S816.7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2(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饲料添加剂
生产秩序
合法性
维护
位置
生产经营秩序
生产企业
企业生产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山西饲料
双月刊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2号
出版文献量(篇)
857
总下载数(次)
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