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比较家族性与散发性特发性震颤患者临床特征是否存在差异.方法 临床确诊的ET患者88例,根据有无家族史,分为家族性ET和散发性ET.比较两组在性别、起病年龄、起病部位、震颤类型、震颤演变过程、最严重部位、是否对称、加重或减缓因素等方面的异同.结果家族性ET 45例和散发性ET 43例.家族性ET患者平均起病年龄早于散发性ET患者平均起病年龄[(33.48±18.87)岁 vs (42.19±18.80)岁,P<0.05];两组间震颤类型及起病部位无明显差异;家族性ET患者震颤评分高于散发性者(4.34±2.22 vs 3.37±2.00,P<0.05).家族性ET患者饮酒后震颤减轻或缓解明显高于散发性者(11/13 vs 4/10,P<0.05).结论 与散发性ET患者比较,家族性ET发病较早,进展较快,震颤较重,饮酒后震颤减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