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法律赋予了我国的公民扭送权,即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将符合法定紧急情形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押送至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推荐文章
论我国公民平等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
平等受教育权
现实状况
建议
浅谈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
宪法
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公共精神的缺失及培育
公民
公共精神
缺失
培育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保护我国公民扭送权的思考
来源期刊 大江周刊:论坛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公民 扭送 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保护 公安司法机关 人民检察院 第63条
年,卷(期) 2012,(2) 所属期刊栏目 法学研究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21-121
页数 分类号 D925.2
字数 2426字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005-6564.2012.02.097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成玉梅 4 1 1.0 1.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2(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公民
扭送
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保护
公安司法机关
人民检察院
第63条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大江周刊(论坛)
月刊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723
总下载数(次)
17
总被引数(次)
2415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