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在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中,以处理捏造或虚假的信息勒索他人,认定其构成敲诈勒索罪争议不大;那么,当行为人处理的是真实的网络信息时,两高司法解释应如何理解与适用?笔者意见如下:
推荐文章
基于行为预测的微博网络信息传播建模
微博
转发
行为预测
信息传播建模
在线社会网络用户的信息分享行为预测研究
在线社会网络
信息分享行为
预测
强化高校人财物监管的保障机制研究
高校
党风廉政建设
财务管理
保障机制
智能设备网络虚假信息行为识别与控制技术研究
智能设备
网络虚假信息
行为识别
行为控制技术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以处理真实网络信息索取财物的行为性质
来源期刊 天津检察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网络信息 行为性质 财物 敲诈勒索罪 网络犯罪 司法解释 行为人
年,卷(期) 2013,(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7-59
页数 3页 分类号 D912.1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张继峰 8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网络信息
行为性质
财物
敲诈勒索罪
网络犯罪
司法解释
行为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天津检察
双月刊
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出版文献量(篇)
3706
总下载数(次)
22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