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于师傅:去年2月份,我入职一家食品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多后,觉得该工作不适合自己,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得到了公司的同意。但就在前几天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公司支付我一直未休年休假的报酬,但被公司拒绝。其理由是: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造成了损失,所以不能获得未休假报酬。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公司是否需要向我支付未休假报酬
来源期刊 宁夏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食品公司 报酬 休假 解除劳动合同 书面形式 不利影响 辞职
年,卷(期) 2014,(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2-33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2.5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食品公司
报酬
休假
解除劳动合同
书面形式
不利影响
辞职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宁夏人大
月刊
1672-9471
64-1042/D
银川市贺兰山中路266号
出版文献量(篇)
4737
总下载数(次)
5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