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海德格尔的分析中,"人们"是一个虚主词.一个人都是"人们";包括我、你与他或我们、你们与他们.但是,"人们"没有真实的内容,所以,在意义的讨论上,"人们"是"无人".在《存在与时间》的论述中,海德格尔并未对"同为主体性"进行明确的分析与批判,可是,当我们将两个问题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发现,两者之间有共同的哲学问题与结构.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两个层次:1."此在"与"先验主体";2."共同存在"与"同为主体性"."人们"的现象同时包含这两个层次.首先,我们必须对"人们"的问题有根本性的认识,为什么"人们"是集体性的,同时,在这个现象中,"人们"是否将剥夺我们的"真实存在"?其次,"人们"是具体的社会现象,所以,我们将"人们"的现象分为四个部分,进行讨论.这四个部分是:1."人们"作为"公开场合"(die?ffentlichkeit),它是社会关系的事实.2."平凡性"(die Durchschnittlich-keit)是"公开场合"的"存有者经验".3."人们"取代其他人的"本质内容"(das Wesensinhalt).4."此在"自己是"人们".最后,我们将阐述"共同存在"(das Mitsein)与"同为主体性"之间的差异,以及在"存在意义"上,海德格尔的批判有什么样的重要性.不同的哲学思想衍生不同的哲学方法.胡塞尔认为,"感同身受"(die Einfühlung)可以建构"同为主体性"的"存在意义".但是,海德格尔认为,"感同身受"的理解是根本的错误;这不是真正的哲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