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 (Articles of Agree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①第四条,IMF与成员国定期举行磋商,通常每年一次.参加第四条磋商是IMF成员国的核心义务.多年来,第四条磋商是IMF评估和监督人民币汇率水平、评价中国对外部门状况和汇率政策的重要途径.
2016年6月14日,IMF代表团结束对中国的2016年第四条磋商访问,访问结束之际,IMF第一副总裁戴维·利普顿(David Lipton)发表评论,“继去年调整以来,人民币汇率正变得更加灵活和市场化.代表团鼓励当局继续推进这一过程,目标是在近几年内实现汇率有效浮动.尽管中国的外部顺差仍略强于中期经济基本面对应的水平,经评估,人民币汇率与基本面大体一致.”这是自2015年5月26日IMF代表团首次转变多年来认为人民币币值被低估的看法,表示“人民币币值不再被低估”以来,对中国人民币汇率水平和汇率政策的再次肯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