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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H前,《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外发布。《决定》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了修订,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其中特别增加了对大型医用设备的监管内容,防止大型医用设备相关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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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修改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防止“以械养医”
来源期刊 天津支部生活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修改 医用设备 监管部门 监管内容 国务院 修订 过度
年,卷(期) tjzbsh_2017,(1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5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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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修改
医用设备
监管部门
监管内容
国务院
修订
过度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天津支部生活
半月刊
0412-0892
12-1001/D
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6-268
出版文献量(篇)
10126
总下载数(次)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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