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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御史"之名源于秦代,至汉代,监察职权才逐步为御史中丞所专。经后世沿袭与发展,唐代形成了系统、完备的监察法制体系。唐代御史台机构设置清晰,监察权直接涉及司法、人事、经济、言谏、地方、军事、礼仪等具体领域,且在各领域皆发挥着直接、重要的作用。作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最为成熟、完备的形态,唐代御史台的机构设置及其具体监察权的内容与运行对于当下监察法制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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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略论唐代御史台机构设置及其监察权
来源期刊 地域文化研究 学科 历史
关键词 唐代 御史台 监察制度 监察权
年,卷(期) dywhyj_2018,(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9-75
页数 7页 分类号 K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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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峙宇 吉林大学法学院 3 1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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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唐代
御史台
监察制度
监察权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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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地域文化研究
双月刊
2096-434X
22-1424/G0
16开
长春市自由大路5399号
12-120
201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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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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