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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欧盟关于船舶检查和检验组织共同规范和标准(EC)No.391/2009第10条规定:被认可组织之间应定期互相咨询,以保持其规范和程序的等同并协调其规范和程序及其实施.在不损害船旗国权力的条件下,它们应该彼此合作以期达到对国际公约的一致解释.适当时,被认可组织应就技术和程序条件达成一致,根据这些条件并基于等同标准并参考最严格的标准相互认可资料、设备和部件的船级证书.可理解为,被欧盟认可的组织按照共同确认的要求和条件,认可互认清单中的产品,其互认认可证书也被其他欧盟认可的组织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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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欧盟互认型式认可关注要点
来源期刊 中国船检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1,(6) 所属期刊栏目 热点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1-53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009-2005.2021.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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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中国船检
月刊
1009-2005
11-4384/U
大16开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9号船检大厦
1999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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