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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据是人工智能最基础与最核心的要素.人工智能新闻传播侵权的发生,与数据的应用有关,因而其法律救济规则也是数据的保护规则.根据卡-梅框架理论,现行立法为承载着人格权、知识产权等法益的数据,提供了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的混合保护,其中商业秘密的保护还兼具管制规则功能,为相关法益提供了较为全面、合理的侵权救济途径.对于不承载任何法益的网络浏览记录等零散数据,法律应维持不予赋权的现状.对于数据商主体收集与整理的去身份化的大数据集,未来立法应提供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的混合保护,以平衡大数据的利用者与数据商主体之间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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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人工智能新闻传播侵权法律救济规则的选择——以"卡-梅框架"为分析视角
来源期刊 科技与法律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新闻传播 数据保护 卡-梅框架
年,卷(期) 2022,(1) 所属期刊栏目 专题研究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5-52
页数 8页 分类号 D912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10.19685/j.cnki.cn11-2922/n.202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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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人工智能
新闻传播
数据保护
卡-梅框架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科技与法律
双月刊
1003-9945
11-2922/N
16开
北京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414室
1989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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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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