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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医药管理局从今年1月1日起将对某些国家符合一定条件的某些药品在我国制造或销售给予独占性保护。保护期内.未经独占人许可.我国将不能再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该专利药品。目前,国家医药管理局已设立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将在审查后对属于行政保护的药品颁布保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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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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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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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国家将对部分进口药品给予独占性保护
来源期刊 上海改革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独占性 销售 国家 中国 进口药品 医药管理 保护期 药品行政保护 设立 许可
年,卷(期) shgg_1993,(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7
页数 1页 分类号 F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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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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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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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中国
进口药品
医药管理
保护期
药品行政保护
设立
许可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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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上海改革
月刊
1005-9105
31-1536/F
上海威海路128号701室
出版文献量(篇)
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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