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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企业生产销售的"水泥涵管"产品是否征收增值税?(鱼台县国税局老岩税务所王军韬)答:根据增值税条例、细则规定:对生产销售的"水泥涵管"应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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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咨询台
来源期刊 税务纵横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应交增值税 国税局 国有企业 生产销售 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外投资 委托加工 无形资产 产品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
年,卷(期) 1996,(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4-45
页数 2页 分类号 F8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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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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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税务纵横
月刊
1672-206X
37-1404/F
16开
济南市英雄山路155号
1992
chi
出版文献量(篇)
4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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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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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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