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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边确定了“火因不明”,一边又认定了“起火部位”,这是否自相矛盾?消防大队的行为是否超越职权?2001年12月14日,福建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居民状告消防大队的行政诉讼案。围绕消防大队对火灾后的处理情况,原、被告双方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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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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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被告,没有越权
来源期刊 安徽消防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福建 福鼎市 消防大队 火灾 居民 行政诉讼案
年,卷(期) ahxf_2002,(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6-17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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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福建
福鼎市
消防大队
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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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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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安徽消防
月刊
1003-756X
34-1101/TU
大16开
合肥市长江西路315号
1981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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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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