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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法人团体广泛地参与民事活动,是一支活跃的力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于非法人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问题,一直颇有争议.本文从我国的立法,民事主体的认定,民事诉讼法的角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应当打破传统的民事主体二分法理论,确立非法人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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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论非法人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
来源期刊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学科
关键词 非法人团体 民事主体 民法 法律
年,卷(期) 2002,(2) 所属期刊栏目 法律研究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2-34,47
页数 4页 分类号
字数 4792字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009-4768.200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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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春有 厦门大学法学院 2 8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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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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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团体
民事主体
民法
法律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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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季刊
1009-4768
35-1229/F
大16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镇溪源宫路2号
198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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