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近日,安徽省部分食品卫生专家在对<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讨论时提出,食品安全问题不宜多部门监管,更不应该轻易打破现有的以卫生部门监管为主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到千百万群众的生命和健康,转换执法主体一定要谨慎行事. 据悉,新起草的<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食品安全的监管主体将由卫生部门转换到质监、工商部门,保健食品则由食药监部门监管,卫生部门只负责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持.如果<食品安全法>通过,现行<食品卫生法>将废止.
推荐文章
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
食品安全
刑法保护
食品安全的抽样问题
模糊二阶决策
一次计数抽样
二项分布
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
食品安全
检测技术
食品安全与日常生活
食品安全
绿色食品
食品质量
感官辨识
食物中毒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转换食品安全执法主体要慎行
来源期刊 中国卫生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05,(11) 所属期刊栏目 探讨与争鸣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7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5(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卫生
月刊
1009-1424
11-3708/D
16开
北京市东直门外小街甲6号
2-783
1985
chi
出版文献量(篇)
9450
总下载数(次)
9
总被引数(次)
4203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