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当前,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一些职务高、数额大、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处理偏轻,其原因往往与“贪官”具有立功等从宽情节有关。“贪官”有了退赃、自首、立功这些足够多的从宽情节,无论是贪污几百万还是几千万,都能免予一死,甚至三年五载就能获得自由。立功成了“贪官”的一张“免死牌”。,这一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推荐文章
对种子执法中几种具体违法情形的认定商榷
种子执法
违法情形
违法性质
认定
产业升级的三种形式
产业升级
高技术产业
中国企业
发展方式
经济增长
高附加值
新兴产业
产业链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不宜认定“贪官”立功的三种情形
来源期刊 天津检察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立功 贪官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案件处理 情节 职务 社会 原因
年,卷(期) 2007,(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0-31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4.13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7(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立功
贪官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案件处理
情节
职务
社会
原因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天津检察
双月刊
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出版文献量(篇)
3706
总下载数(次)
22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