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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在伦敦,有人上法庭告了一所学校.说是那所学校对孩子灌输仇恨教育,接受这种教育的孩子,最小的只有5岁。仇恨教育之所以在法庭上成为一条起诉依据,是因为在一般的民主国家,虽然学校有极大的自主权,课本都由校董会自己选定,却并不意味着教育没有“一定之规”,并不是什么都可以教。例如,一般来说,国家都有禁止“仇恨教育”的立法。那么,伦敦的这所学校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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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仇恨教育”被告上法庭
来源期刊 教师博览 学科 教育
关键词 教育 法庭 被告 起诉依据 民主国家 学校 自主权 校董会
年,卷(期) 2007,(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3
页数 1页 分类号 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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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教育
法庭
被告
起诉依据
民主国家
学校
自主权
校董会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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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教师博览:上旬刊
月刊
1008-5009
36-1222/G4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
44-70
出版文献量(篇)
1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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