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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治生活是古代社会生活的中心,相应地,政治权力安排影响社会各领域,罗马法律人格制度的构造亦不例外。罗马法中法律人格制度的构造是由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的政治结构决定的,这种制度并非来源于个人的伦理尊严,而是家庭的政治地位。与现代民法中的个人属性不同,罗马法中的人格具有团体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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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罗马法律人格制度中的政治因素
来源期刊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罗马法 法律人格 政治解释
年,卷(期) 2008,(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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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召成 新乡学院社会科学部 3 7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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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罗马法
法律人格
政治解释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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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双月刊
1008-7613
41-1258/G4
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出版文献量(篇)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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