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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其中第一种情形就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对于这类案件应当撤案的,就属于“微罪撤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轻微害刑事案件的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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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建议明确规定轻微害刑事案件撤案适用标准
来源期刊 天津检察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刑事案件 撤案 适用标准 《刑事诉讼法》 情节显著轻微 刑事责任 撤销案件 不起诉
年,卷(期) 2009,(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8-39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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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刑事案件
撤案
适用标准
《刑事诉讼法》
情节显著轻微
刑事责任
撤销案件
不起诉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天津检察
双月刊
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出版文献量(篇)
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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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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