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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年前,我与前妻范某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当时我们唯一的女儿已经13岁,为了全力抚养女儿,双方约定在女儿18周岁前,谁都不得再婚,若违约,从违约之日起,女儿的全部扶养费均由违约方一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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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先再婚方抚养孩子"的约定有效吗?
来源期刊 家庭百事通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抚养 再婚 约定 孩子 违约方 婚姻关系 女儿 扶养费
年,卷(期) 2010,(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3.9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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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文献
抚养
再婚
约定
孩子
违约方
婚姻关系
女儿
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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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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