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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2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今后,商品房预售资金将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新政策将于12月1日起付诸施行。《办法》突出了相关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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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北京禁止开发商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来源期刊 中国房地产 学科 工学
关键词 商品房预售 资金监管 北京市 收存 房地产开发企业 开发商 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委员会
年,卷(期) zgfdcb_2010,(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4-55
页数 2页 分类号 TU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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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商品房预售
资金监管
北京市
收存
房地产开发企业
开发商
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委员会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房地产
旬刊
1001-9138
12-1006/F
大16开
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95号
1980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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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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