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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甘肃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如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应按规定及时做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决定,并在决定做出后的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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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甘肃 涉嫌食品安全犯罪 不得以罚代刑
来源期刊 新华月报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涉嫌犯罪案件 食品安全 以罚代刑 甘肃 公安机关 执法过程 监管部门
年,卷(期) 2012,(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9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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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文献
涉嫌犯罪案件
食品安全
以罚代刑
甘肃
公安机关
执法过程
监管部门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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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新华月报
半月刊
1001-666X
11-1186/Z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
2-242
出版文献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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