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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院判案最基本的原则,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却违背了这一原则,将立法法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以外的其它文件作为了判案的依据,而这种文件以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文件为代表,对此表示质疑,为此,就此相问题进行粗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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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关于法院间接引用省级劳动部门文件判案的讨论——兼谈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立法权”
来源期刊 商情 学科
关键词 法律依据 立法权 委任性规则
年,卷(期) 2013,(49) 所属期刊栏目 法律法规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79-380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2791字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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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晓梅 5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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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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