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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一般情况下,在船舶发生碰撞事故之后,船期损失的认定标准应该按照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计算.但在船舶碰撞时间与船舶实际修理时间存在较长间隔的情况下,由于航运市场盈利水平会发生变化,认定船期损失的标准不能机械地适用司法解释规定,而应综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并充分考虑该时间间隔发生的具体原因及市场盈利水平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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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船舶碰撞与实际修理存在时间间隔情况下的船期损失确定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4,(18) 所属期刊栏目 海事审判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1-63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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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泽宇 5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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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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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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