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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品房销售合同现实中存在“2+1”模式,所谓“2”是指一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各种开发证明齐全,房屋已经建好验收合格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谓“1”就是结余上面两种情形之后,各种建设手续没有办理,或正在办理,这时就开始对外销售房屋,他们采用签订房屋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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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违反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来源期刊 职工法律天地 学科
关键词 “2+1”模式 买卖合同 法律
年,卷(期) 2016,(18) 所属期刊栏目 理论前沿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50-251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5367字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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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2+1”模式
买卖合同
法律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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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职工法律天地
半月刊
1008-9837
36-1207/D
16开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
1988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6520
总下载数(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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