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案例要旨】独家委托居间虽然限制了委托人的法定解除权,但也是能够满足特定消费需求的交易模式,需要针对具体案情审慎辨别独家委托条款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居间方应当相对应地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以高于非独家委托的标准,更为积极、主动、优质地提供居间服务。在独家委托居间的模式中,居间方的积极作为义务与委托方的选择排他义务是互为对价的义务结构。
推荐文章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法律解析
居间合同
房屋居间合同
居间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产生及预防
施工合同
纠纷
产生及预防
农作物种子委托加工与委托包装合法性探讨
农作物种子
委托加工
委托包装
法律责任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独家委托模式中的居间方应承担高于普通委托标准的积极推介义务——汉宇公司与王剑波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
来源期刊 企业与法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作为义务 居间 合同纠纷 标准 上诉 王剑 公司 推介
年,卷(期) 2017,(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6-59
页数 4页 分类号 F830.49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李兴 7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7(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作为义务
居间
合同纠纷
标准
上诉
王剑
公司
推介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企业与法
双月刊
上海延长中路561弄建峰大楼2号楼308
出版文献量(篇)
1087
总下载数(次)
3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