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解释学将历史性推展到文学活动的创作和接受层面,使两者都成为处于历史之中并通过历史而发生的“事件”.在文学本质问题上,它通过此在有限性的介入打破了历史背景与文学前景之间的传统对立,代之以互为背景和相互塑造的动态关联.当具有历史性的此在在解读过去的文学与文学中的过去时,此在也被文学所解读、塑造甚至在某种意义上生产着此在的历史性、建构着过去与现在的“张力场”.我们知道,历史必须进入文本话语才能为人们所接近,而由于此在历史性的存在,任何一部历史文本都无法客观而全面地覆盖历史真理,并且历史流传下来的历史文本与历史真实之间有着无法逾越的时间间距和文化间距,历史学家不可能回归到当时的历史之中,它不可能不受自身的历史性限制,今天的历史学家转向历史的目的就在于与历史对话,而不是一味地认同事实.所以说,历史文本只不过是对已发生之种种的解释与理解,而不是客观的“知识”,因为一切理解都不可能摆脱我们的偏见,我们所做的一切理解都是从我们的偏见出发所做出的理解.但是,这种偏见不仅不是像启蒙运动所认识的那样是要克服的东西,恰恰相反,我们的偏见构成了我们进行历史阐释的动力,敞开了历史阐释的广泛空间,生成了历史阐释的多种可能性,历史的真理性即散布于各种阐释的文本之中,因而需要通过多元化的文本来共同体现而非通过单一的解释得到说明.同样对于文学作品的意义理解也不可能得到一个始终确定不变的答案,必将随着此在的历史境遇的变化而对本文理解有着不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