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分析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肾脏发育异常结果与病理诊断、新生儿随访结果的符合情况,探讨产前超声检查在诊断胎儿肾脏发育异常的临床价值,提高优生优育水平.方法 选择我院2015年1月-2017年1月期间在我院建档行孕期保健的1283例产妇为研究对象,按照孕期保健指南对孕妇行4次(孕6-19周,孕24-28周,孕30-32周,37-41周)产前超声检查,4次超声检查中,若诊断为肾脏发育异常,即按照临床医生医嘱酌情增加超声检查次数,随访病情并进行相应干预.经超声检查共诊断96例胎儿为肾脏发育异常.统计不同孕周超声检查诊断出胎儿肾脏发育异常分布情况,比较不同孕周超声检查对肾脏发育异常的诊断率.将96例孕妇纳入妊娠结局观察和随访系统.对于观察期内发生流产、引产的胎儿行病理检查,统计胎儿肾脏发育异常情况,剖宫产、阴遗产新生儿行超声肾脏发育随访检查.统计96例孕妇妊娠结局(流产、引产、剖宫产、阴道产)情况.对96例孕妇流产、引产后胎儿行病理检查,胎儿分娩后行肾脏检查,明确新生儿肾脏发育异常情况.统计胎儿产前检查肾脏发育异常与病理和超声随访检查肾脏发育异常的符合情况.结果 经超声检查共诊断96例胎儿为肾脏发育异常.孕24-28周检出肾脏发育异常率显著高于其它孕周检出率(P<0.05).96例肾脏发育异常孕妇中自然流产3例,引产15例,剖宫产49例,阴道产29例.96例产前超声诊断肾脏发育异常患儿肾脏发育异常以肾积水为主,其次为多囊肾和盆腔异位肾.产前超声检查共96例肾脏发育异常,1187例肾脏发育正常,病理及随访结果98例肾脏发育异常,1185例肾脏发育正常,其中,超声诊断异常但病理及随访正常3例,漏诊率0.25%,超声诊断正常但病理及随访异常4例,误诊率4.00%.结论 产前超声规范检查可及时诊断出胎儿肾脏发育异常,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确保胎儿预后质量,提高优生优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