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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宗教院校管理,促进宗教院校健康发展,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院校,是指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方面其他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按照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宗教院校不属于国民教育体系.宗教教育学历适用于宗教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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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
来源期刊 中国宗教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1,(5) 所属期刊栏目 法治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6-41
页数 6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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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中国宗教
月刊
1006-7558
11-3598/D
大16开
北京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院
82-44
1995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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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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