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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拒绝受领权是《民法典》“合同编”“全面履行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应有之义,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买受人的质量瑕疵拒绝受领权的行使,有利于促进开发商提高商品房质量,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通过自行协商或第三方调解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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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买受人对质量瑕疵的拒绝受领权
来源期刊 楚天法治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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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21,(27) 所属期刊栏目 经济与法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28-130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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