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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办机构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情形的,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违约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办机构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反医保协议约定情形的,可按医保协议约定要求定点零售药店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两定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但是,如果两定机构拒绝支付违约金,应当如何处理呢?向法院起诉,法院表示,医保机构是行政主体,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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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医保经办机构如何向两定机构追讨违约金
来源期刊 中国社会保障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2,(1) 所属期刊栏目 咨询热线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8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008-4304.2022.0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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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中国社会保障
月刊
1008-4304
11-4024/F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大厦B座2层
199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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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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