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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民优函[1994]212号联合发文,就1993年国家机关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发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家机关在职人员死亡后,分别接以下工资项目之和计发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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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
来源期刊 浙江财税与会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工资制度改革 人员死亡 抚恤金 机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机关 在职人员 资项目 死亡后 民政部
年,卷(期) 1994,(1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3-43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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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制度改革
人员死亡
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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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
在职人员
资项目
死亡后
民政部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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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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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浙江财税与会计
月刊
1008-4452
33-1054/F
16开
浙江杭州环城西路37号
198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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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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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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