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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起,学校处分学生前,应当听取学生及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申辩。近日,省教育厅对我省2003年公布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下简称《新办法》),对学生在入学、转学、休学、升级等方面作出了硬性规定,并增加了人性化条款。据了解,省教育厅新制定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将从本月20日起开始执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于明年开通高中毕(结、肄)业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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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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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处分学生先听本人申辩
来源期刊 湖南教育:下旬 学科 教育
关键词 普通高中学生 申辩 处分 本人 学籍管理 省教育厅 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
年,卷(期) 2009,(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8
页数 1页 分类号 G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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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陈文静 56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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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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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
申辩
处分
本人
学籍管理
省教育厅
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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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湖南教育:下旬(C)
月刊
1000-7644
43-1034/G4
长沙市望城区银星路二段599号
42-324
出版文献量(篇)
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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