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8年以来,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成为政府与大学关系的核心问题.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正式制度中涉及中国高校自主权的主要政策与法规文本,发现改革开放四十年高校办学自主权"回归"演进中有五个不同历史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5年,以政府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面对思想解放,提出高校办学自主权"回归";第二阶段,1986—1993年,以政府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标志,面对思想纷争,争取市场主体地位与更多"名义"自主权;第三阶段,1994—1998年,以全国人大颁布《高等教育法》为标志,面对两轨体制的转型困境,确认高校法人地位与有限自主权的"名义"法律保障,在招生就业体制、投资体制、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高校办学自主权迈出制度性突破;第四阶段,1999—2011年,以政府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标志,原有涉及多方利益的存量改革固化,改革增量创新难度加剧,造成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困,也迫使学校寻求自主权确权的制度创新;第五阶段,2012—2017年,以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标志,面对全球治理浪潮,政府简政放权,探索确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与大学治理结构,碎片化自主权"回归"诉求转换为整体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高校自主权的演进始于突破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纠结于转型中的两轨制、转换于公共治理理念框架的实践,这将改变政府与学校就办学自主权的"分权"或"放权"的"线性"循环局限,转入到参与大学办学相关利益方关于权利、义务、责任、理念的制度重塑与学术生态培育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