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接手的业务中,每每穿插着工商知识。比如,政府机关开办的企业,没按国务院政策脱钩,遗留下许多纠纷,谁应该当被告?集团公司是指集团的核心企业还是另有一个叫集团公司的架子?子公司用款,母公司贷,谁该还银行钱?这些问题对工商人员来说,并不成问题,但对社会一般人来说,尽管是那些拿着律师证的人,也不那么容易解释清楚。我通过自学,掌握了一些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但感觉没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撑腰”,难以融汇贯通,得心应手。1998年8月,我将所里奖励我的培训机会用于全国企业登记注册代理资格考试。短暂高效的学习带给我巨大的收获,虽然只涉及工商业务的一部分,但却是核心内容之一———“市场准入”。我发现,一旦工商法律知识得以与工商注册实务结合起来,工作就会左右逢源。当年11月,我受邀为省直某机关,就其直属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工商政策,提出了切中时弊的风险分析,设计了切实可行的三套解决方案,在这三套改制方案中,我将学来的登记用文件资料逐一列举,使法律意见书很有板眼,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成为该单位解决相关问题的纲领性文件。我省某运输企业,为安置减员增效后的分流职工,决定让企业工会名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