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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学的校规制定权是权利而不是权力,它来源于大学自治权,是学术自由基本权利的制度保障。在我国现行教育法的规定中无法导出大学生的学习自由权,它也来源于宪法规定的学术自由基本权利。因此,大学生的学习自由必须服从于学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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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大学要求学生晨读的合法性分析
来源期刊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大学生晨读 大学自我管理权 学术自由基本权利 学习自由
年,卷(期) 2013,(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66-179
页数 14页 分类号 D921
字数 语种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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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管华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46 45 3.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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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大学生晨读
大学自我管理权
学术自由基本权利
学习自由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年刊
16开
2002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41
总下载数(次)
4
总被引数(次)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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