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我想根据音乐构成的特性,在本文中剖析听写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和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探讨如何通过作为一种训练手段和接受音乐方式的“听写”,来提高学生的记谱能力,并促进其音乐思维的发展。音乐构成的基础是“音”,“音”作为一种物理现象,它虽具有不同的属性,但音乐中所使用的“音”是在人们听觉所能接受的前题下,经过特定的方法加以概括,从自然音中选择出来,并在不同的民族文化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它既不同于自然界的噪音也不同于以音响为材料的语言。音乐中的每个音只能代表自身,不代表任何客观物体,也不包含任何内容,只有当它成为音乐整体中的一个因素或成为音乐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时,它才能不代表自身。有些现象如自然界的蝉鸣鸟叫……等也是一种音响,它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客观物体逐渐形成的概念,当这种概念成为音响符号时,即可使人们联想到树上的夏蝉或飞翔的小鸟。又如文字也是建立在语言基础上的一种音响符号,但“音”不等于文字,文字有“字形””、“字意”、“字声”,譬如“鸟”的概念就包括以上三个方面,当人们读到“鸟”时,绝不会想到的是“蝉”,而一个单独的“音”却是只有“音形”、“音声”,而无“音意”的。例如基本乐理中的音名、唱名以及表示音的高低的各种谱表等等,都是只说明了“音”的自身高低与记法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