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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对于酒精度大于0.5%,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和白酒等在内的酒精饮料,标签上必须标示酒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净含量、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警示语、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内容。用B瓶包装的啤酒,还要求标示“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自10月1日起,若啤酒瓶标签上没有“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宇样,生产企业将被判“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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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酒类开标警示语
来源期刊 中国食品与市场 学科 工学
关键词 酒类 开标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标准号 生产许可证 啤酒瓶 酒精饮料 质量等级
年,卷(期) 2006,(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3
页数 1页 分类号 TS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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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酒类
开标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标准号
生产许可证
啤酒瓶
酒精饮料
质量等级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食品与市场
月刊
1006-6195
11-3632/TS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505室
出版文献量(篇)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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