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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现有著作权法律框架下,使用视听作品保护电子游戏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意义。但刑法的谦抑性以及罪刑法定等原则要求在我们刑事案件中认定电子游戏为视听作品时必须遵循以画面的表达为评价中心的形式主义进路,考察电子游戏动态画面的独创性、可复制性、连续性等特征,以此确定其是否属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视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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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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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论电子游戏以视听作品纳入刑事保护的限缩
来源期刊 传播与版权 学科
关键词 电子游戏 视听作品 侵犯著作权罪 刑事保护
年,卷(期) 2023,(9期5月上) 所属期刊栏目 版权管理与立法保护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16-118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10.16852/j.cnki.45-1390/g2.2023.09.004
五维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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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电子游戏
视听作品
侵犯著作权罪
刑事保护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传播与版权
月刊
1674-473/X
45-1390/G2
大16开
2013-01-01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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