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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阶段目标中,对书面语表达的教学目标,不同的学段,用了不同的概念:第一学段1-2年级为“写话”,第二学段3-4年级、第三学段5-6年级为“习作”,第四学段7-9年级为“写作”。这一概念的区别在书面语表达的教学方面作了教学梯度的区分,使不同学段有不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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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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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写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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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从写话、习作到写作
来源期刊 作文教学研究 学科 教育
关键词 课程标准 教学目标 书面语表达 中学 语文 写作指导
年,卷(期) 2004,(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7-28
页数 2页 分类号 G633.34
字数 语种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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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刘金蕊 4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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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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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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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
教学目标
书面语表达
中学
语文
写作指导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赤峰学院学报:作文教学研究
双月刊
1673-2596
15-1341/C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5段11号
16-139
出版文献量(篇)
6687
总下载数(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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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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