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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明确美术课程性质,突出“视觉性”。新版课标明确指出:“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必修的艺术课程,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是本次修订新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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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体验”走向“创作”——《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修订解读
来源期刊 浙江教学研究 学科 教育
关键词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 “体验” 修订 解读 创作 义务教育阶段 视觉形象 课程性质
年,卷(期) 2012,(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9-10
页数 2页 分类号 G63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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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
“体验”
修订
解读
创作
义务教育阶段
视觉形象
课程性质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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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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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浙江教学研究
双月刊
杭州市学院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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