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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制定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由政府承担实施义务教育责任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法》。“以县为主”是管理体制,不是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义务教育的经费要实行各级政府分担制度。划分各级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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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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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义务教育法》修订:重在强调政府责任
来源期刊 中国教工 学科 教育
关键词 《义务教育法》 政府责任 中国 教育均衡发展 经费投入 “以县为主” 教育管理体制
年,卷(期) 2004,(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8-20
页数 3页 分类号 G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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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光伟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 6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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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义务教育法》
政府责任
中国
教育均衡发展
经费投入
“以县为主”
教育管理体制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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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中国教工
月刊
1004-1362
11-2959/G4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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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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