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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首次明确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小学生、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杂费;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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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新义务教育法六大亮点
来源期刊 中国教工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义务教育法 教育法规 学杂费 小学生 初中生 学费
年,卷(期) 2006,(8)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6-27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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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义务教育法
教育法规
学杂费
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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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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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教工
月刊
1004-1362
11-2959/G4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
出版文献量(篇)
1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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