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论解说]
有人认为,说明文是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章体裁,只要能用平实的语言把事物或事理说而明之也就达到了目的.因此,就为说明文的语言"钦定"了"准确性、科学性、条理性、简洁性"四条标准,强调说明文的语言要走平实化的道路.这种观点当然没有什么错.但是仅此而已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些要求只不过是基本要求,要使说明文出彩,还需要在语言表达上多花些功夫.因为,语言犹如文章的外衣,一篇文章,不管内容如何充实,构思如何精巧,如果离开了精彩生动的语言表达,颜值欠佳,其写作效果势必大为逊色,记叙文如此,议论文如此,说明文当然也不例外.所以,叶圣陶先生说:"说明文不一定就是板起面孔来说话,说明文未尝不可带一点风趣."就是说,说明文的语言也要生动起来,富于一定的文采,把事物说得形象点,把事理说得感人些,才能吸引读者的眼球,产生更好的说明效果,更具信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