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国GB 2760-2014和CODEX STAN 192-1995(2018年修订版)作为标准资料,采用逐级对比方法,分析水产品及其制品的分类、食品添加剂功能分类、种类和数量、使用范围和限量标准的差异.发现我国和CAC在水产品分类上还存有差异,但涵盖基本水产制品种类;我国对水产品中添加剂使用要求较CAC严格,并且我国水产品添加剂限量指标中有95.9%的可比指标值已经达到或超过CAC标准的要求.通过梳理我国现行关于水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对比分析我国与CAC国际标准的异同,从促进产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安全及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角度提出对策.